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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女子丑化英烈被刑事拘留

3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3月24日,微博用户“YvonnAlmond”在网上发布丑化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东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怡(女,27岁)查获,该人对发泄个人情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东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27岁女子丑化英烈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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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员。

按照条例的规定:革命烈士指在革命斗争、保卫袓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1) 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2)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后续报道:2021年10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经查明,被告人许某使用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信息,阅读次数达9万余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许某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告人许某的行为侮辱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来源:北京东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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