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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学生发违规推特回国后被判刑6个月

2020年1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关于20岁的武汉留美大学生罗岱青的判决书,判决书称,1999年出生的罗岱青于2018年9、10月在美国就读期间,在推特相继发布40多条“丑化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及不雅拼装图片信息”;2019年5月罗岱青回家乡武汉度假,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6个月。

以下为判决书全文:

罗岱青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鄂0106刑初1087号

被告人罗岱青,男,1999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人文学院在读学生,户籍地武汉市江汉区,现住武汉市武昌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传唤,次日决定行政拘留10日,2019年7月22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武昌区看守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岱青于2018年9、10月间,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就读期间,为吸引他人关注,在境外网站上通过其推特账户,发布丑化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及不雅拼装图片信息40余条,引发他人围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罗岱青于2019年7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据此认为被告人罗岱青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丑化国家形象的虚假图片、言论,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情节恶劣,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罗岱青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没有异议,罗岱青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罗岱青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量刑时请求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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