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博客 » 业界动态 » 快播“罪”了吗?

快播“罪”了吗?

在回答题目设问之前,首先要区分两个截然不同的案件。一为快播涉黄案,二为快播盗版侵权案。第一个快播涉黄案于2016年1月7日在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尚未宣判。这里要讨论的快播的“罪”是关于盗版侵权的“罪”。

正版化浪潮下的行业围剿

早在2012年,乐视网共取证了快播500余部侵权作品,就快播侵犯《潜伏》、《隋唐英雄》等十部影视作品网络传播权,向国家版权局进行投诉,2013年国家版权局责令快播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

2013年,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等十余家公司联合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并宣布已向法院起诉快播的盗版侵权案件共立案百余起,涉及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

2014年3月17日,腾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称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快播移动端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辣妈正传》等24部作品。腾讯拥有这24部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其采购价格高达4.3亿元。

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快播无视国家版权局先前的处罚和限期整改,无视腾讯公司在2014年1月至2月期间发出的三封要求快播停止侵权的公函,仍然继续侵权,存在主观故意,依法对快播公司拟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亿元。6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案举行封闭式听证会,并于6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快播公司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维持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随后快播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快播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定于2016年6月21日公开审理。

靠盗版建立起的“帝国”

快播CEO王欣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快播能发展到今天正是源于视频行业的发展,“前期盗版内容帮助快播实现了快步迅速发展”。

根据北京市版权局的跟踪统计,截至2012年6月,快播播放器被下载了7.5亿次,用户数达5000万,累计用户更是超过了2亿。

而截止到2013年3月,在快播播放器中可以播放的视频作品有11万部,除去重复的部分,精确计算大约有5万至6万部不同的作品,其中基本上都是未经授权的。当时仅经过乐视网、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美国电影协会认证快播的侵权作品,就有1521部。

依据2013年3月前跟踪定位数据,快播将上述作品存储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3000余台服务器上。此外,快播还将部分作品存储在境外14个国家或地区的51台服务器上。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的统计数据,仅2014年1-4月间,快播公司相继成为80余宗侵权案件的被告。尽管快播公司辩称,没有提供任何直接搜索或者链接、下载等服务,不构成侵权,但经过对其运营模式、产业链条等调查取证,法院认定其侵权罪名成立。

快播公司通过推出的快播播放器,破解各视频网站正版保护,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盗播视频网站内容,同时数家非法小网站通过其技术、流量、广告联盟分成以及推广费用支持,形成了一个庞大盗版视频产业链,给电影版权权利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而快播公司在2009年实现盈利,2012年公司年收入为3亿元,其中每年涉及盗版、盗播、盗链的广告收益大约占了快播收入的五成。快播的盈利模式之一就是通过其播控平台、搜索平台等向公众提供盗版视频,吸引广大用户,然后将相关第三方网站(站长)紧紧吸引到自己构建的商业模型中,再利用这些第三方网站的盗版资源进行牟利,获取广告费、服务费等收益。

相比较而言,2.6亿的罚款相对于快播的违法所得,相对于全体版权权利和整个视频行业而言并不显多。只有当罚金大大高于企业侵权的非法利益所得,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不法行为。

快播不是菜刀般的无辜

快播声称工具无罪。

而快播根本无法和菜刀类比。因为快播不是简单的工具。菜刀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无法控制菜刀的使用方式,无法监控购买者的使用,无法阻止其不当使用。而快播完全有这些能力。

快播的运作模式也与暴风影音这种本地播放器截然不同,其Qvod内核承担着储存功能,且在建站行业被广泛应用。不仅如此,快播的缓存服务器中的内容可以提供给其他用户下载,进而构成了传播行为。

如果想对非法视频进行清理,简单的Hush码校验和筛选即可去除掉相当数量的盗版内容,而更高级的技术手段也并非难事。可以用迅雷和百度在“净网行动”中的案例作为参考,技术手段虽然不能100%删除盗版和涉黄视频,但清除效果仍然十分有效。

主要问题是快播无意去做,因为其整个商业模式就建立在非法视频之上。

表面上“快播”客户端随机抓取的是其他网站上的内容,但实际上它背后扶持了一大批盗版小网站,这些网站利用“快播”提供的工具建站、上传“快播”提供的盗版资源,并通过“快播”播放器播放盗版内容,最终通过“广告联盟”的方式获取收益。

虽然快播高层对外声称不做内容只做技术,但正是大量盗版的影视作品和淫秽色情内容给快播带来了大量用户。边播边下载盗版内容的行为,更侵犯了这些视频版权所有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盗版过程中,快播通过对盗版小网站的建站、后台服务器等技术支持,以及广告分成等,起到了教唆、鼓励、帮助侵权的作用。

有义务管,有能力管,却故意放任,故意侵权,既为有罪。

来源:TMT大咖投稿

快播“罪”了吗?

顶一下 ▲()   踩一下 ▼()

相关文章

发表留言